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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在台灣.台灣在永續】系列|釣魚~釣魚~釣到什麼魚?

台灣四面環海,逢年過節、各大節慶的餐桌上總少不了魚類料理,遠洋漁業更是遠銷國外,具有上億利潤的產業。然而近三十年來,台灣沿近海的魚種只剩下原本的四分之一,遠洋漁業也於2015年受到歐盟「黃牌」警告,直至2019年才解除。如何在經濟與永續之間找尋平衡?遠洋漁業對海洋生態造成甚麼危害?台灣的政策有何不足之處?該如何保護環境以達漁業永續?

台灣東部有黑潮流經,兼之地形影響產生強勁湧升流,海洋資源非常豐富。而台灣遠洋漁業更是為國家賺進大量外匯,每年產值多達幾百億,在過往30多年裡台灣的漁船數量位居全球之冠,橫掃三大洋,更是世界前幾名的漁業大國。遠洋魚要創造的經濟價值占台灣總體漁業產值44%,其中鮪魚每年為台灣貢獻7億多美元出口值,「魚類及其製品」更是台灣出口水產中重要的農產品。

然而在漁業狂削年代未被注意到的是過度的漁獵對生態造成的的危害。過往台灣漁業以最低成本追求最大產量方式向世界擴張,討海人的觀念就是「有船就捕、有魚就撈」。過度捕撈造成魚類數量銳減,加上越來越嚴重的全球暖化影響海洋溫度,使海洋酸化,愈來愈不利的的環境使海洋生物的繁殖力嚴重下降,雙重夾擊下,海洋資源越來越少。這點從漁獲量上也可見,民國八〇年代,烏魚漁獲量一年最多可達250萬尾,近幾年只於十幾萬尾,而大眾俗稱的魩仔魚,漁獲量也從八百萬噸,減少到只剩四、五十萬噸;而經濟價值高的鮪魚亦然,數量的銳減使其瀕臨絕種保育的邊緣,其中以經濟價值最高的黑鮪與次高的黃鰭鮪最為嚴重。此外,黑鯊與花鯊兩種亦列入保育的禁止捕撈的鯊魚依舊在市面上可見。尤其華人社會視魚鰭為美食,是婚喪喜慶的餐桌上不可缺少的一道菜,而黑鯊及花鯊的魚鰭具有高經濟價值,因此造成現在即便有法律明令禁止捕獵黑鯊、花鯊,依舊有漁船非法進行捕撈,且鯊魚身、鯊魚肉的經濟價值遠低於魚鰭,因此更是有部分船隻捕獲到鯊魚後割鰭棄身,造成保育困難,更是漁業資源的浪費與對生態的不公。

因為台灣在打擊非法漁業方面被國際認為不力且法規嚴重缺失,對漁船欠缺有效監管,因此在2015年起被歐盟列入打擊非法漁撈(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IUU)的名單,拿到黃牌。在國際與國內相關團體的壓力下,政府在2017年1月立了「遠洋漁業三法」。但高於國際標準的三法同樣造成漁民怨聲載道,而政策是否能確實執行、執行效力如何與執法人員是否有國家作為靠山執行都是需要檢視的。漁業與生態永續應該是相輔相成,而非過度預支未來的產量,造成生態浩劫,政策之下生態是否能因此改善亦是一大問號。

若從三法開罰的比例來看,至2021年初,涉及「違規捕撈」案件有81筆,為全部案件數的16%,是最主要的罰鍰來源,總金額達1億2,325萬元,占全部的37%。「漁獲回報問題」違規數量則有80筆,罰鍰共8,594萬元,占總金額25%,兩者相加即佔總罰款約6成。而「違規捕撈」與「漁獲回報問題」正與海洋生態有直接相關。

這些還只是有被記錄在案的,實際上還有更多未被紀錄的非法捕撈、回報金額不合的事情。前述提到的黑鯊、花鯊非法捕撈即是一例,非法捕撈鯊魚通常伴隨著非法割鰭棄身的行為,儘管早已明令禁止,但漁船出海後難以管控,即使現在設有漁船觀察員,也會因安全或被船長監控的問題難以如實回報,即便回報後續處理成效不彰、調查期過久且程序不透明依然是存在的問題。在漁船回港後亦無足夠卸魚檢查員能做第二層的監督,導致能被抓獲的非法捕撈案件依然是少數。而非法捕撈的漁獲一旦進入試場後就無法可管,供需法則下造成非法捕撈的事件不斷發生,使得現今的漁業對於海洋生態而言依然是一大危機。

而漁獲捕撈回報問題除了前述的卸魚檢查員不足外,海上非法洗魚仍是現存的一大問題。非法洗魚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海上轉到別艘船,通常是在晚間將船的定位關掉,將魚移至其他船上;一種是挪用國外的配額,通常是船東與他國官員私下協議,在報關資料上寫是從他國進口。這樣的行為尤其發生在經濟價值高的魚貨上,譬如鮪魚的捕撈,造成實際捕撈量高於法定配額,是造成海洋資源枯竭的一大原因。

此外,漁業經常使用的漁網亦是造成生態危機的另一個原因。漁網通常被發現在近海,其落海原因大致可分為惡劣天氣、船隻衝撞破損與漁具和礁石纏繞三種因素。儘管漁民並非有意為之,但如漁網之類的漁具多因纏繞損毀,且被海水浸泡變質導致其無法回收。而漁網在海中與礁石纏繞,會覆蓋珊瑚礁、纏繞住魚群甚至鯨豚,造成生態危害。

台灣在海洋保育上仍有長遠的路要走,除了消費者對於食用的產品應有自覺外,業者也應遵守規則。而政府在法律實行方面應該更確實的執行,並審慎評估人力;對於漁業業者也應為其提供轉職或轉型的協助。此外,國外多有研究顯示,設立海洋保護區域有助於回復海洋生機,如澳洲、斐濟、菲律賓的阿波島都有成功的先例,台灣亦有後壁湖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的成功案例。在海洋生機恢復的同時,漁獲量也同步增加,由此可見環境與經濟是可以共榮的,「藍色經濟」是未來的趨勢。SDG14即是關於海洋保育,海洋提供大量的物資,甚至深海可能是個大型基因庫,而海水中的藻類浮游生物更是提供氧氣、平衡地球碳循環的重要一環,因此,保護海洋即是保護我們的生活。

資料參考、摘錄自:

我們的島 網站

採訪/撰稿 張岱屏:酸化之海

採訪/撰稿 錢志偉:管不住的漁網

採訪/撰稿 于立平:再生‧海角樂園(國內篇)

採訪/撰稿 張岱屏:餐桌上的海洋

報導者 網站

文字/柯皓翔:4年520筆違規處分──監管收緊後的台灣遠洋漁業,是否更健康了?

文字/陳映妤:割鰭、持續洗魚、資訊不透明──台灣新聘觀察員黯然離開的心聲

文字/楊智強:千萬罰鍰也難嚇阻,非法魚翅如何被送上你的餐桌

文字/李雪莉:上千漁民抗議「罰太多」,漁業治理成為誰的噩夢?

故事 網站

謝易軒:【SDGs】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一定互相衝突嗎?「藍色經濟」讓魚與熊掌兼得